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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陽市和泰房屋安全鑒定加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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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周邊開挖隧道應進行安全鑒定

    作者:佚名 來源:本站原創 時間:2017年02月13日

    近日,煙臺市政府法制辦公室起草《煙臺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規定(草案)》(征求意見稿)(下簡稱《草案》),并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恫莅浮访鞔_了房屋專有部分的日常管理責任,并要求五種需要委托房屋安全鑒定的情形?!恫莅浮贩答伣刂谷掌跒?016年11月7日。

    ??房屋安全投訴三個工作日內受理查處

    ??《草案》提出,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所轄區域內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建立房屋使用安全常態化、網格化監管制度和安全管理應急預案,明確責任追究機制,組織應對房屋使用安全突發事件。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落實房屋使用安全常態化管理,完善房屋使用安全檢查和監測網絡,協同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同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危險房屋安全管理檔案,對危險房屋逐棟登記,掌握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房屋安全隱患的基本狀況等相關信息,并通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應向社會公開舉報和投訴的受理方式,為社會公眾監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便利。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接到投訴和舉報后,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受理并進行查處,查處結果應當及時反饋給當事人;對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應當在二個工作日內轉送相關行政機關并告知當事人。

    ??房屋專有部分明確界定日常管理責任

    ??對房屋的安全責任,《草案》做出了明確界定:房屋所有權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房屋為直管公房或者單位自管公有用房的,其經營管理單位為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房屋所有權人下落不明、房屋權屬不清的,房屋代管人或者實際使用人為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房屋所有權人的確認以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為準。房屋承租人、借用人等使用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合同約定合理使用房屋,承擔房屋相應的安全責任。

    ??房屋共有部分安全管理方面,實行物業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約定承擔房屋安全檢查、維修養護等日常管理責任,并將注意事項、禁止行為等書面告知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發現違法行為的,應當予以勸阻,勸阻無效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實行自治管理或物業服務合同未約定的,其安全檢查、維修養護等日常管理責任由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依法共同承擔。

    ??房屋專有部分的日常管理責任由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依法承擔。具體包括:按照設計用途、建筑物使用性質及房屋權屬證明記載的房屋用途合理使用房屋;檢查、維修房屋,及時消除房屋安全隱患;房屋的裝飾裝修不得影響房屋共有部分的使用,不得危及房屋的使用安全和毗鄰房屋的使用安全;防治白蟻;委托房屋安全鑒定;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房屋安全。

    ??五種情形需委托房屋安全鑒定

    ??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受理申請并現場勘察后,認為需要申請人提供房屋檢測、測繪或者設計復核資料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測繪或者設計復核。申請人應當依照規定或者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費用。

    ??房屋在超過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繼續使用的,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應當委托鑒定,并根據鑒定結果采取加固、維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其中,大型公共建筑超過設計使用年限后繼續使用的,其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應當每年向所在地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房屋安全情況報告。

    ??同時,《草案》也明確了需要委托房屋安全鑒定的五種情形:房屋達到設計使用年限需繼續使用的;房屋基礎、墻體或者其他承重結構出現下沉、傾斜、裂縫、變形等情形的;因自然災害或者爆炸、火災等事故可能造成房屋結構損傷的;房屋改動建筑主體或者承重結構的;其他可能危及房屋結構安全的。

    ??此外,學校、醫院、體育場館、車站、碼頭、機場、商場等大型公共建筑在交付使用后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三分之二時,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應當委托房屋安全鑒定,其后每五年實施一次房屋安全鑒定。

    ??危房治理期間不得挪作他用

    ??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應當根據房屋安全鑒定報告載明的處理意見,對危險房屋采取處置措施:鑒定為觀察使用的,應當按照鑒定報告注明的觀察使用的條件和時限使用;鑒定為處理使用的,應當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出具解危技術措施方案,委托施工單位按照方案施工,并按照設計單位確定的后續使用年限使用;鑒定為停止使用、整體拆除的,應當停止使用,立即搬出;拒不依照規定搬出的,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書面責令有關人員搬出;情況緊急危及公共安全的,可依法責成有關部門組織人員緊急撤離。

    ??危險房屋解危方面,《草案》提出可以采取加固、改造等方式進行,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成片危險房屋的改造納入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解危方案涉及多個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的,由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共同協商、決定。其中,危險房屋采取加固處理方式解危的,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等級的單位出具加固設計方案,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加固設計方案確定的房屋結構承載能力不低于原設計的結構安全標準。

    ??危險房屋的治理費用方面,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由房屋所有權人承擔。危險房屋在治理期間或者恢復正常使用前,不得挪作他用。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應當設置警示標志,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利害關系人在相鄰房屋出現險情可能危及自身人身或者財產安全時,有權要求相鄰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使用人或者造成險情的責任人采取安全措施。

    ??危險房屋經鑒定認為應當停止使用或者整體拆除的,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應在顯著位置設置警示標志。發現房屋存在重大險情,隨時可能喪失結構穩定和承載能力、出現房屋坍塌時,須按照相關規定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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